足球(球类运动)_百度百科
所以,这次争议归根结底就在于“希门尼斯手球时手臂的位置是否不自然地扩大了面积? ”由于主裁在事件发生时已经看的非常清楚,并且给出了没有点球的手势,那么将其界定为“清晰且明显的点球误判”并不合理。 如果VAR不介入,按法加尼第一时间的判罚继续比赛,那么至少不会像判罚点球一样争议这么大。
手球运动是在1898年由丹麦人 Holger Nielson 所创[1] ,他利用室内场地首创“七人制手球”,比赛方式为在室内场地两端各置一球门,双方各派七名球员以手进行传接球及射门。 尼尔森在1906年制定手球规则,并在北欧各国推展此项运动[2]。 球门球视频1-对方队员故意滞留在罚球区内,守方发球门球,球被截获,违规,进球无效,并以非体育行为警告故意滞留在罚球区内并截获球的攻方队员。 越位视频3-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干扰了对方队员向球的方向移动,影响了对方队员争抢球的能力,构成干扰对方犯规。 越位视频1-在同队队员传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随即回撤跳起与对方队员争抢球,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的能力,干扰对方,越位犯规。
成员们还收到了国际足联关于越位的最新修改,以及视频助理裁判(VAR)相关创新的最新进展,这些创新可以使预算更有限的比赛使用VAR技术。 其他规则:其他规则的更新包括比赛中可使用的装备和道具必须遵守国际足联的标准。 同时,对于教练和队伍工作人员的行为和纪律也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3月3日,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在第133届年会上通过了国际足球的新规则。 新规则规定,手球有意或者无意将不会再是判罚手球犯规与否的标准,而是直接会被判犯规。 在常规时间的点球不进将不能获得补射机会,而直接改由对方发球门球。 也就是说,我们平时所说的球员因为踢球时“动作太大”而得到一张黄牌,足球规则条款中,是将其界定为非体育行为来进行纪律处罚。 其他场上球员可于双方球门区外自由走动,而守门员除不可在对方球门区外走动外,场上所有地方都可以进入。
如果替补的队员进入场地,或在替补区干扰比赛,除了该违例球员须离开场地外该队亦会被罚,场上的另一队员须离场两分钟[9]。 在目前所执行的规则中,除了故意手球之外,是否构成手球犯规主要在于“手球发生时手臂位置是否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 越位视频2-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向球的方向移动,且距球不远,在防守队员触球后立即争抢球,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干扰对方,越位犯规。
当裁判发现有球队“消极比赛”时,可以作出预警手势,让控球球队改变进攻方式;如裁判作出预警手势后,进攻球队仍没有射门,则应判由对方掷任意球[10]。 规则中对“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也有明确的定义,那就是手臂位置并非此情景下队员身体动作形成的正当结果或合理位置。 反之,由身体动作形成的正当结果或合理位置则属于“手臂的自然位置”。
此外,1972年德国慕尼黑奥运会首度将七人制手球列为男子组之正式竞赛种类,而1976年加拿大蒙特娄奥运会更增列女子手球比赛。 目前,手球运动正式成为国际性的运动项目,全球已有183个国家参与手球运动,更有达800,000支队伍参与其中[4]。 国际足球理事会(IFAB)昨天在年度会议上正式通过新规则的修订,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因为欧洲五大联赛中频频出现手球争议,本次会议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手球犯规相关规则的修订。
新增条款:在最新的手球规则中,还强调了对足球比赛中故意体现出来的“大脚套”的惩罚。 当一个球员有意地制造手球,并曾经被警告或受到惩罚,那么这种行为将作为重大犯规,可以导致被罚下的信号。 手触定位:在最新的规则中,手触被重新定义为手臂以下的区域,也就是说,当球员拦截球时,他的手臂必须远离身体。 如果球员的手臂接触到球,而且这个动作对比赛造成了影响,那么就算是手触,也被视为犯规,并需要受到惩罚。 两名裁判负责保证比赛按规则进行,并对所有犯规的球队、球员作出判罚(包括判罚警告、两分钟退场、任意球及七公尺罚球等)。 如果两名裁判同时鸣哨判罚同一球队/球员,但在罚则轻重上持有不同意见,裁判应执行较重的罚则。
手球是手球运动或手球比赛的简称;也指手球比赛中的用球,但在这里它代表前者。 标准的手球比赛由两队各派七名参与,包括6名普通球员及1名守门员,在长40公尺,宽20公尺的球场上互相对抗、互相进攻。 比赛目的是尽量将手球射入对方的球门内,每射入一球就可以得到1分,当比赛完毕后,得分最多的一队则代表胜出。 总的来说,手球新规的修订,让裁判获得了更多的主观判断的空间,毕竟球员的手臂张开是否自然、是否扩大防守面积,这些判断很容易因人而异。 修订后的新规对防守球员和进攻球员各有利好,防守球员可以在禁区内更轻松地放开手脚,进攻球员也不用再动辄因为队友的手球而耽误了进球。 另一方面是增加了一个新的条款,即“如果一名球员的无意手球最终经由队友取得进球,或造成进攻机会,不再被视为犯规”。